為切實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寧夏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寧夏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執行細則。
一、組織領導
成立第二臨床醫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決策、協調與督導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置。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選拔,確保質量。
三、復試基本條件
(一)初試成績要求
初試成績須滿足國家公布的B類分數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三支一扶”等特殊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政策要求及分數線執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初試分數須達到國家公布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線。
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顧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填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二)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一志愿復試差額比例為150%。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1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二)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方式。
(三)復試地點
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醫院。筆試考場設置在醫院6樓階梯教室;面試考場設置在醫院6樓;技能測試考場設置在醫院5樓臨床技能培訓中心。
(四)復試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并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以學校公布的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為準。
2.調劑考生
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經我校審核同意、本人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
(五)考生資格審查:
我院將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復試。審查條件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寧夏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進入復試的考生須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
3.學籍學歷材料。
(1)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須提供:
①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③專升本應屆本科生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專升本錄取名冊。
(2)往屆本科畢業生考生須提供:
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0年之前畢業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大學??茖W歷證書(或大學本科結業證書)及本科課程成績證明或論文。
復試時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凡應該加試,但因考生有意隱瞞真實學歷狀況逃避加試或考生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導致招生單位無法安排加試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業”方式報考的考生,須由檔案管理部門開具同意定向培養證明,錄取后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
6.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首頁、戶口簿本人信息頁和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或《寧夏醫科大學接受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須提供《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退出現役證》。
8.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須提供相關任職考核證明及證書。
9.復試費用繳納記錄截圖。
10.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須自覺遵守,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確保材料真實,誠信應試。
(六)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外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口語)、專業考核等,形式為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僅面向“臨床醫學”的專碩考生。此外,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照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
2.復試成績
復試總分為100分,不同培養類型復試成績構成為:
(1)學術學位:筆試成績占比為30%、面試成績占比為70%。
(2)專業學位:筆試成績占比為30%、面試成績占比為50%、技能測試成績占比為20%。
五、調劑
對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及第一志愿復試后擬錄取考生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所有參與調劑的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報名。調劑專業缺額及系統開放時間以寧夏醫科大學調劑通知為準。
六、錄取
(一)錄取成績
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總分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二)錄取原則
1.根據學院招生計劃和錄取成績按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因錄取成績相同且超過本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逐次按初試成績總分、業務課一成績、業務課二成績、初試外國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上述考生如成績仍相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計劃單列,參加學院內同專業復試且要求一致,不參與同專業其他考生排名。復試成績合格者,在專項計劃內不區分專業,學校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名單。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span>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復試資格審查未通過的;
(3)復試中面試低于60分或復試總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學力考生有1門及以上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
(5)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和違規違紀行為的;
(6)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定向培養協議的;
(8)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復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規定的其他不予錄取的。
(三)公示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于規定時間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教育部錄檢通過后,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其他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工作小組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過程進行監督與指導,對審核把關不嚴、泄露考題等違規違紀行為從嚴從速處理。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三)信息及時公開,復試名單、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
(四)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者參加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五)保持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如遇考生投訴和申訴,學院應立即組織核查并形成專項報告,提交至學校,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寧夏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
2024年3月29日